當前位置:國科檢測技術服務(山東)有限公司>>土壤檢測>>土壤污染隱患排查>> 環境監測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土壤修復技術
重點監管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本指南要求制定隱患排查工作計劃,并按計劃開展隱患排查。對于可能發生的滲漏、流失、揚散,要因地制宜提出設施設備提標改造或者完善管理等措施,確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及完成時限,整改完成由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形成閉環。對于發生可能性大、造成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隱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建議企業組織技術人員和專家對整改效果進行評估和驗收。
中科檢測具備環保技術咨詢服務能力,可根據《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的要求,提供切實可靠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工作,并出具數據真實準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報告。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工作程序和要點
隱患排查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確定排查范圍、開展現場排查、落實隱患整改、建立檔案并應用四部分。
(一)確定排查范圍。通過資料收集、人員訪談,確定重點場所和重點設施設備,即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儲存、運輸及使用的場所和設施設備。
(二)開展現場排查。針對重點場所和重點設施設備,排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預防設施設備的配備和運行情況,有關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預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分析判斷現有的污染預防設施設備和管理措施是否能夠有效防止和及時發現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并形成隱患排查臺賬。
(三)落實隱患整改。根據隱患排查臺賬,制定隱患整改方案,針對每個隱患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以及計劃完成時間。整改方案應包括必要的污染預防設施設備提標改造或者管理整改措施。重點監管單位應按照整改方案進行隱患整改,并結合隱患排查臺賬、實際整改情況等形成隱患排查、整改臺賬。
(四)檔案建立與應用。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后,應建立隱患排查檔案并存檔備查。隱患排查成果可用于指導重點監管單位優化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點位布設等相關工作。
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對重點區域、重點設施開展隱患排查。中科檢測具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能力,發現污染隱患的,應當制定整改方案,及時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隱患。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后,應建立隱患排查檔案并存檔備查。隱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應按照排污許可證相關管理辦法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年度執行報告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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