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至19日,第十九屆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2024年G20峰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辦。此前,二十國集團(G20)在美國華盛頓特區成功舉行了本年度的第四次G20財長及央行行長會議,會上審議并通過了由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Sustainable Finance Working Group, SFWG)主持撰寫的《2024年G20可持續金融報告》。中國推動二十國集團可持續金融工作組達成實質性成果,為應對氣候變化、促進世界能源轉型持續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一、G20可持續金融工作進展概述
從中國于2016年作為G20主席國倡導成立“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并發布《2016年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到2018年阿根廷擔任G20主席國期間將“綠色金融研究小組”更名為“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再到2021年G20財長與央行行長會議上升級為“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G20在可持續金融方面的關注度不斷提升,取得了顯著進展。
2016年,綠色金融研究小組主要任務是識別綠色金融發展所面臨的體制和市場障礙,并在總結各國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可提升金融體系動員私人部門綠色投資能力的可選措施。2017年,《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主要研究以下兩個領域:一是環境風險分析在金融業的應用;二是運用公共環境數據開展金融風險分析和支持決策。2018年,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致力于探索如何通過擴大可持續領域的私人投資,以實現環境改善和社會、經濟等方面的協同效應(例如,創造就業、促進增長、發展技術、減少貧困和社會包容)。2021年報告從綠色與可持續金融標準、環境信息披露和國際金融機構的作用等三個方面總結了現有研究成果,對可持續金融面臨的主要挑戰進行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議。2022年報告提出了多項建議,包括建立轉型金融框架、提高金融機構凈零排放承諾可信度,以及發展可持續金融工具以提高可得性和降低融資成本。2023年,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聚焦于為氣候融資調動及時且充足的資源、為可持續發展目標賦能融資和生態系統的能力建設三個優先領域。
2024年,巴西作為G20的輪值主席國,其領導下的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SFWG)緊扣“構建公正世界和可持續星球”的核心主題,發布了《2024年G20可持續金融報告》。此報告全面展現了SFWG在巴西主持下所取得的各項工作成就。
報告著重闡述了四大核心議題。首要議題為“優化國際氣候與環境基金機制,以促進可持續資金的有效供給”;其次,強調“推進可信、穩健和公正的轉型計劃”;第三,全面探討“關于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執行過程中的難題,尤其是對中小企業、新興市場及發展中經濟體的特定影響”;最后,提出“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
表1 2024年G20可持續金融四項優先事項及 SWFG工作成果
本年度中國繼續與G20各方成員密切合作,推進了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今年重點工作。在2024年1月12日召開的本年度第一次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中,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行”)討論了2024年G20在財金領域主要議題的工作計劃,包括推動經濟發展、完善國際金融架構、發展可持續金融、維護金融穩定、促進基礎設施投資、落實國際稅收改革等。2024年4月11日,人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表示其作為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聯合主席在支持可持續金融發展上的努力。
二、2024年G20可持續金融報告的四大關注焦點
(一)優化氣候和環境基金運作,強化國際氣候融資能力
隨著全球范圍內對氣候行動資金投入的持續增長,氣候與環境基金在推動氣候及環境議題上的作用日益凸顯。為了縮減發展中國家在獲取國際氣候融資方面的資金缺口,亟需優化并提升氣候與環境基金的可及性與運營效率。報告提出,應充分考慮各國的需要、優先事項和戰略,以最大限度地發揮環境和氣候基金的協同作用。為此,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SFWG)已組建獨立高級別專家組(iHLEG),對氣候與環境基金的運作進行獨立審查,并編寫審查報告。此外,報告還強調了與發展金融機構及多邊開發銀行建立高效合作機制的重要性,以共同推動氣候及環境議題上的資金投入。
(二)推進可信、公正、穩健的轉型計劃設計與實施
SFWG在2022年印尼擔任G20輪值主席國期間發布了《G20轉型金融框架》。該框架提出了包含五大支柱的轉型金融原則,分別為界定標準、披露要求、金融工具、激勵機制和公正轉型。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在《2022年可持續金融報告》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了這項工作,并探索了三個關鍵領域:(1)為轉型計劃制定G20層面的高級別、自愿性、非約束性原則,以促進這些計劃的設計與實施,并提升其在金融機構與其他企業之間的互操作性和適用性;(2)回顧現有轉型在“公正”維度的定義和相關工具,以幫助評估和減輕金融機構與企業轉型活動和投資的任何負面社會經濟影響;(3)了解“公正轉型”原則對水泥和鋼鐵行業的適用性。
在金融機構和企業轉型計劃原則方面,自2022年轉型計劃確定以來,眾多金融機構與企業已開始采用或籌備轉型計劃,旨在把握轉型機遇并有效管理可持續性相關的金融風險。當前,全球企業公布的轉型計劃數量不斷攀升,眾多企業積極自主制定相關計劃。然而,中小企業在此方面的進展仍然有限。針對此現狀,可持續金融工作組(SFWG)建議金融機構和企業采用以下“可信、穩健、公正”轉型計劃的高級原則,這些原則可自愿遵循。這些原則旨在保持行業中立,并傳達最佳實踐。
表2 關于可信、公正、穩健轉型計劃的高級別原則
此外,相關國際組織與合作倡議網絡可制定一套統一的評估準則,以便金融機構及其他致力于轉型融資或氣候解決方案投資的企業在向利益相關方展示轉型成果時能保持標準的一致性,同時賦予各企業結合自身情況靈活采用多樣化方法的自由度。它們還應協同合作,為制定轉型計劃的公司提供支持,包括為有需求的公司提供能力建設服務,推動透明度提升,獲取工具、技術和方法,以及搭建知識與數據共享平臺。各地區亦可通過實施激勵措施、運用其他政策杠桿、開發能力建設工具、制定指導原則或采取強制性措施等手段,營造有利環境。
在推進低碳轉型及其規劃時,確保轉型的公正性意味著要充分利用氣候和環境行動帶來的整體經濟與社會機遇,同時,在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前提下,通過受影響各方之間的有效社會對話,包括遵循基本勞動原則與權益,來審慎應對并最大限度地減輕潛在挑戰。報告建議各成員國構建公正轉型的實施框架,并提供因地制宜的明確指導。此外,應制定指導方針和綜合政策,引導并激勵金融機構及企業評估并減輕轉型計劃可能產生的經濟、環境和社會負面影響。金融機構與公司需加強利益相關方的溝通與合作,特別是發展性金融機構和公共開發銀行,應與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攜手制定并實施公正的轉型計劃,并考慮開發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以支持這些公司進行轉型。
在水泥和鋼鐵行業的轉型適用性方面,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顯示,水泥和鋼鐵行業的轉型風險和機遇并存,尤其是在就業和社會公平方面。新技術的采用可能會改變勞動力結構,增加對工程、化學和能效方面專業技能的需求。這種轉變可能會導致失業,因此有必要采取強有力的社會保護措施和技能培訓。水泥和煉鋼企業或將遷往可再生能源豐富且監管政策對其有利的地區,這可能會通過工業活動和創造就業來刺激當地經濟。然而,傳統水泥或鋼鐵生產遷出地的地方經濟或將面臨挑戰,甚至可能面臨經濟衰退。
(三)應對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的實施挑戰,尤其是支持中小企業的參與
報告的第三大議題是剖析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的實施挑戰,特別關注了其對中小企業、新興市場及發展中經濟體的影響。報告指出,國家相關監管部門與標準制定機構應在國內法律框架允許的范圍內,審慎考慮并采取適當調整措施,確保中小企業在供應鏈及跨國經營中能夠獲取國際公認的、可靠且具有可比性的信息。
為減輕中小企業在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方面的負擔,報告建議深入分析可持續發展報告的要求對中小企業造成的實際影響,并積極探索利用數字技術手段來緩解資源緊張狀況。同時,積極推動各類活動與倡議,旨在提升中小企業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專業技能與技術實力。在制定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自愿性報告標準時,應充分考慮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等國際標準的最新進展,實現與國際標準的可比性和互操作性同時,保持標準的靈活性。
(四)推動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融資,加速綠色轉型
為構建一個全面的長期融資戰略,報告強調應營造一個激勵性的環境,以激發并促進對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的投資熱情,同時消除金融壁壘,降低投資風險。
在具體措施上,報告建議廣泛運用多樣化的金融工具,包括風險共擔機制、贈款、股權投資以及優惠貸款等,以有效緩解NbS投資所伴隨的風險。同時,應充分吸納本地居民與社區參與NbS的融資活動,確保項目的社區參與度和可持續性。此外,報告建議建立健全的監測與評估體系,以實時追蹤NbS投資的財務穩健性、實施效果及其對社會與環境的影響。
三、2024年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的五大關注焦點
在2021年意大利G20主席國任期內,可持續金融工作組(SFWG)制定了《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以下簡稱“路線圖”),旨在為G20成員國、國際組織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明確可持續金融議程的核心要點與行動方向。該《路線圖》于同年在羅馬G20峰會上獲得領導人的一致認可,作為一份多年期、行動導向的自愿性、靈活性文件,它為后續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在2023年印度瓦拉納西舉行的第四屆SFWG會議上,成員國共同強調了持續跟蹤并推進《路線圖》實施進展的重要性。
《2024年G20可持續金融報告》全面回顧了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間,成員國及其他實體在落實《路線圖》及2023年印度尼西亞SFWG優先事項方面所取得的顯著成就。報告聚焦了可持續金融路線圖的五大核心領域。
首先,在標準和工具方面,多數國家已制定了可持續金融分類法,其他國家也正積極推進相關工作。中國、歐盟及其成員國、韓國、印度尼西亞、俄羅斯等國不斷優化分類法,拓寬其應用范疇。同時,通過發行主權及公共綠色、可持續債券,有效動員資金支持可持續發展,并不斷完善相關標準與框架,以提升市場誠信度與投資者信心。國際組織間的協作也在不斷加強,共同助力各國制定可持續的財政政策與路線圖。
其次,在披露要求方面,至少有15個G20成員國已將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SSB)標準融入國內報告要求,或正基于這些標準制定信息披露規則。ESG評級機構的監管指導與透明度得到顯著提升,對中小企業在可持續發展報告與信息披露方面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斷加大。部分成員國還將生物多樣性及自然相關因素納入可持續性報告框架。
第三,在氣候風險及其他可持續性風險的評估與管理方面,2023年至2024年間,部分G20成員國為金融機構出臺了額外的監管指導,以更好地評估其面臨的可持續發展風險,尤其是氣候風險。政府與監管機構也在積極評估系統性的可持續性風險。此外,還有其他機構正積極投身于氣候情景模擬工具的研發及學術論文的探討,旨在協助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更有效地管理環境風險,并強化對氣候變化引發的金融風險的監控能力。
第四,在國際金融機構、公共財政與激勵機制的作用方面,成員國持續實施干預措施,引導私人資本流向可持續發展領域。政府與多邊開發銀行的合作不斷深化,通過共同融資項目、風險分擔機制及多邊開發銀行的金融工具,有效吸引私人投資。多邊開發銀行在推動氣候行動與可持續發展方面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尤其在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中更是如此。當前的工作重心在于將國內金融體系與《巴黎協定》目標及國家可持續發展目標計劃相協調。合作努力聚焦于確定有效的戰略與金融工具,以吸引私人資本投入氣候金融項目,并助力國內資源調動。
最后,在跨領域問題方面,成員國正加速數字技術的應用,以支持可持續融資,特別是可持續產品與資產的報告、識別與貼標工作。同時,各國正積極構建公正轉型的融資框架。能力建設依然是重中之重,各國政府正協調努力,確保能力建設倡議與SFWG路線圖相一致。國際組織在支持2024年SFWG優先推進可信、可靠與公正的轉型計劃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各成員國均表示將繼續開展甚至擴大與可持續金融相關的能力建設與技術援助活動。
四、2024年SFWG工作進展分析
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在全球可持續金融合作中發揮著關鍵作用。它依托G20的合作框架,持續跟蹤成員國及其他國際組織在可持續金融方面的進展,并引導國際社會對可持續金融的核心議題給予更多關注。在巴西作為G20輪值主席國期間,該工作組著重討論了可持續金融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收集并整合了國際社會的意見,共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建議和解決方案。
2024年的可持續金融報告提出,可持續金融可能存在以下三個主要挑戰:氣候融資缺口、公正轉型資源不足以及能力建設欠缺。
為解決氣候融資缺口和公正轉型資源不足的問題,關于氣候融資機制,成員國在可持續金融分類法、相關標準及框架的制定與更新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這一工作對于統一全球可持續金融的術語和規范具有重要意義,有助于簡化跨境投資流程。明確的分類法和標準使各國能更準確地識別和選擇可持續投資項目,降低了跨境交易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從而增強了國際投資者對這類項目的信心。同時,這也為監管機構提供了更有效的工具,以監督并規范可持續金融活動,確保市場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此外,在可持續融資工具為解決氣候融資缺口和公正轉型資源不足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一方面,G20成員國通過發行主權及公共綠色、可持續債券,不僅為綠色項目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提供了資金保障,推動了綠色金融市場的活躍與創新為可持續發展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這一做法不僅提高了市場的流動性,也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樣化的投資選項。這些債券的成功發行,不僅為綠色項目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提供了資金保障,也推動了綠色金融市場的活躍與創新。通過這些金融工具,成員國成功吸引了更多私人資本投入應對氣候變化和推動可持續發展的努力中,為投資者開辟了參與全球可持續轉型的新途徑。
在能力建設方面,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高度重視提升成員國在可持續金融領域的專業能力和知識儲備。通過組織培訓、研討會和工作坊等活動,工作組有效加強了成員國在可持續金融政策制定、風險管理和報告標準等方面的能力。同時,工作組還與國際組織合作,提供技術援助和支持,幫助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提升可持續金融領域的技術水平和制度框架。這些努力有助于縮小不同國家和地區在可持續金融實踐上的差距,確保所有成員國都能從全球可持續金融發展中受益。通過這些建設性的能力建設活動,工作組不僅促進了成員國之間的知識共享和最佳實踐交流,也為全球可持續金融的長期穩定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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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國人民銀行.(2017).2017 年G20 綠色金融綜合報告
[9] 中國人民銀行.(2016).G20 綠色金融綜合報告
作者:
劉思辰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王昱舒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科研助理
研究指導:
陳翰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原標題:IIGF觀點 | 劉思辰、王昱舒:2024年G20可持續金融報告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