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日,生態環境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新修訂的
《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GB 21522—2024)(以下簡稱《排放標準》)。《排放標準》是基于2008年首次發布的《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暫行)》(GB 21522—2008)進行的首次修訂。新標準強調,在滿足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通過更加嚴格的排放控制要求和監測要求,強化甲烷排放控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排放標準》的修訂背景。
答:一是應對氣候變化的迫切需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是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任務,甲烷是全球第二大溫室氣體,具有增溫潛勢高、壽命短的特點。積極穩妥有序控制甲烷排放,兼具減緩全球溫升的氣候效益、能源資源化利用的經濟效益、協同控制污染物的環境效益和減少生產事故的安全效益。加強甲烷排放控制,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我國及時修訂并發布《排放標準》,有力展示了我國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負責任態度。
二是落實《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的具體舉措。2023年11月生態環境部聯合有關部門發布了《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是我國首份甲烷控排頂層設計文件。《方案》提出一系列目標和任務,在建立完善技術標準上要求“適時進一步完善煤礦瓦斯、油氣甲烷泄漏的甲烷排放標準”。本次《排放標準》的修訂既是落實《方案》的具體行動和舉措,又符合我國推動全面綠色轉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大方向。
三是修訂《排放標準》的條件已較為成熟。在《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暫行)》(GB 21522—2008)最初制定時,主要目的是為了控制煤礦瓦斯事故、促進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并且當時的低濃度瓦斯(甲烷體積分數小于30%的瓦斯)和風排瓦斯利用技術不成熟,所以僅對煤層氣和濃度大于30%的抽采瓦斯提出了強制性要求,未對低濃度瓦斯提出排放控制要求。近年來,隨著我國對煤炭行業開采技術迭代升級,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技術不斷突破,甲烷濃度高于8%的低濃度瓦斯抽采利用技術已經成熟。從當前技術發展水平來看,提高瓦斯排放控制要求既能滿足新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需求,也可以充分發揮我國瓦斯利用技術的作用。
問:《排放標準》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答:本次修訂完善了抽采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和實施與監督等方面內容。
一是提高了煤層氣(煤礦瓦斯)的排放控制要求。本次修訂中下調了煤礦瓦斯的排放限值,并引入抽采純量作為判定指標。修訂要求甲烷體積濃度高于8%且抽采純量高于10立方米每分鐘的煤礦瓦斯禁止排放。這是本次修訂的關鍵。一方面通過降低排放限值和引入新的判定指標,加強對甲烷排放的管控力度,有效減少煤炭開采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另一方面,修訂也充分考慮了當前煤炭行業在瓦斯抽采和利用技術方面的發展現狀,確保煤礦企業能夠利用現有的成熟技術來滿足各項要求,在促進瓦斯的高效利用的同時也保障企業的經濟性和操作的安全性。
二是以保證安全生產為首要前提。修訂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則,將安全生產列為標準執行的前提,確保所有活動首先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修訂中引用相關強制性安全標準,簡化井工煤礦瓦斯抽采要求,并新增低濃度瓦斯管理規定(按GB 40881標準執行)。更明確要求《排放標準》執行過程中,各單位應首先滿足安全生產相關的要求。同時,《排放標準》也增加了豁免情形,在發生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產等緊急情況下,企業可以按相關規定先排放,優先遵循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再按照《排放標準》要求報告。
三是完善了排放控制、監測、瓦斯利用、實施和監督等方面要求。本次修訂明確了甲烷濃度和抽采純量為24小時均值和計算公式,調整了不同濃度煤礦瓦斯的利用和銷毀要求,增加了執行標準的監控位置,要求在煤層氣集輸站場放空管、增壓站放空管、壓縮站放空管、井工煤礦瓦斯抽采泵站放空管、瓦斯利用儲存和銷毀設施的排放管道和應急排放管道,以及回風井筒等設施的甲烷排放管道設置
傳感器,監測甲烷濃度、流量、壓力、溫濕度或標準狀態流量等相關排放參數。也新增了對于各排放口監測應參考的標準和不同類型傳感器的技術指標要求。增加了實施和監督中的緊急情況豁免要求。
問:《排放標準》從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答:自2025年4月1日起,在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基礎上,新建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面開發系統的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執行本《排放標準》所規定的排放控制要求。
自2027年4月1日起,在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基礎上,現有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面開發系統的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執行本《排放標準》所規定的排放控制要求。
問:實施《排放標準》的預期效果如何?
答:本次修訂下調煤礦瓦斯排放限值可以有效減少甲烷的排放,有助于減緩氣候變化。據測算,標準實施后每年可減少甲烷排放約五千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供稿 |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編輯 | 吳雨桐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氣候司相關負責人就《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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