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首例揚塵污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磋商成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7776元用于補植復綠,在華南國家植物園進行異地替代修復。
在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指導下,該案采用簡易鑒定評估方式,從委托鑒定評估到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僅用11天時間,極大縮短了案件辦理周期,是小額案件簡易鑒定評估工作的成功實踐。同時,作為廣州市首宗揚塵污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也是對揚塵類案件鑒定評估及索賠路徑的創新探索,為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提供寶貴經驗。
無人機巡查,賦能案件查辦精準化
2024年8月7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天河分局執法人員利用無人機巡查時發現,廣州市天河區某建筑材料經營部物料堆場有大量砂土等物料露天堆放。經查,當事人于2017年4月起在經營場所從事建筑材料銷售,設有1個物料堆場露天堆放砂土、石粉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按相關規定對物料堆場設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嚴密圍擋,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且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長,其排放的揚塵已對大氣生態環境產生損害,符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二款關于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情形。
經釋法說理,當事人深刻認識到其行為對大氣生態環境造成的污染,主動提出愿意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積極改正違法行為。
簡易鑒定評估,助力賠償磋商高效化
2024年9月13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簡易鑒定評估工作規定(試行)》(以下簡稱《工作規定》),規定了生態環境領域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簡易鑒定評估程序,為事實簡單、責任認定無爭議、損害較小,且損害量化金額估算在30萬元以下的案件適用簡易鑒定評估提供了工作依據,為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法治化、常態化、規范化、高效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
鑒于本案損害事實簡單、責任認定無爭議且損害較小,可適用《工作規定》進行簡易鑒定評估。2024年10月31日,當事人委托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對本案生態環境損害進行簡易評估鑒定。經現場勘察,決定采用GB/T 39793.1-2020中的大氣污染虛擬治理成本法進行評估,最終確定揚塵污染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費用為7776元。當事人對于評估過程、評估方式、評估結果均無異議。
異地補植復綠,促進修復成效持續化
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及廣東省、廣州市相關文件規定,本案因采取簡易鑒定評估方式,可不召開磋商會議。2024年11月6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與當事人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達成磋商意向并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約定當事人除承擔鑒定評估費用外,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在原地修復,雙方合意以異地替代修復方式投入7776元(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賠償數額)進行補植復綠。
2024年11月11日,當事人購買馬纓丹等一批具有凈化空氣、改善空氣質量的綠植種子,種植在華南國家植物園內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修復科普示范基地。
該科普示范基地于2023年6月建成并對公眾開放,總體規劃面積約1400平方米,圍繞生態修復、綠色種植的理念設有“抗大氣污染植物區”“抗粉塵植物區”“重金屬耐受或富集植物區”和“水土保持植物區”四大分區,從多方面展示不同植物對修復大氣、土壤和水污染的效果。自建成以來,天河區、白云區先后已有3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在科普示范基地投入賠償費用約9萬元用于異地替代修復。
科普示范基地植物以組團式方式布置,形成色彩豐富、高低錯落、疏密有致的景觀效果,既有生態修復、固碳增匯效果,又具展覽示范、警示教育作用,為全市生態環境違法案件提供了損害賠償、補償或修復的空間。
來源: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天河分局
編輯:廣州市環保宣教中心
原標題:環境執法|廣州市首例!天河區成功辦理一起揚塵污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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