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四川大氣污染治理不斷深入,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但當前空氣質量改善成果尚不穩固,為進一步優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
《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此前,四川已于2022年發布《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試行)》,本次印發的《應急預案》是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優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的指導意見》,在原預案基礎上修訂后的版本,旨在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和應急響應工作機制,確保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促進綠色高質量發展。
此番《應急預案》的實施有何新變化?對公眾、企業生產生活有何具體影響?
四方面優化舉措提升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的協調性、靈活性
“該預案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預測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時的預警及應急響應工作。”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應急預案》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作為出發點,建立全省統一的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體系,完善監測預警、統籌調度等機制,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修訂后的《應急預案》包含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監測會商與評估、應急響應等十一章內容。其中,主要對預警啟動標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規則、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內容和程序、區域應急聯動要求等方面進行修改調整。
具體來看,在預警啟動標準方面,修改了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標準。取消以細顆粒物(PM2.5)濃度和臭氧(O?)濃度作為預警分級指標,修改后,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為預警分級指標。
同時,優化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規則。因細顆粒物(PM2.5)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倡議性減排措施等,并依法采取強制性減排措施。因臭氧(O?)造成的重污染天氣,及時向社會發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監管。因沙塵、山火、國境外傳輸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氣,引導公眾采取健康防護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在規范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內容和程序方面,此番修訂將預警發布時間從提前24小時以上調整為提前48小時及以上。同時,增加應對過程評估內容,強化移動源管控,并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氣案例庫等。
在區域應急聯動上,增加了省內重污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內容,應急聯動城市原則上啟動同一等級預警,預警等級和應急響應時間不再依據城市預測預報結果確定。此外,對川渝地區聯防聯控內容加以完善,進一步明確了川渝地區協同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具體舉措。
據了解,實施《應急預案》可有效提升各級政府和部門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協調性、靈活性和執行力,確保四川在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方面更加科學合理、簡潔高效。
突出差異化管控
鼓勵企業綠色轉型發展
《應急預案》實施后,對公眾生活、企業生產又有何具體影響?
“新修訂的《應急預案》涉及多個領域管控,提出一系列更加具體且以民為本的措施,以確保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期間,最大程度減少對城市運行和百姓生活的影響。”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對于關乎城市運行、民生保障、戰略性產業等重點領域的生產單元,在核定保障任務的最大允許生產負荷或排放量基礎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可自主減排。
而在工業生產領域,則突出精準和差異化管控。《應急預案》明確提出,針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時段制定分類管控措施,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民生保障和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科學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和“一廠一策”減排實施方案,嚴禁采取簡單粗暴的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行為,禁止搞“一刀切”。
“借助分級管控與精準減排模式,使環保績效水平不同的企業,在減排措施上體現出差別化。”該負責人舉例,倘若企業屬于環保績效A級或者績效引領型類別,那么在重污染預警期間能夠不受限,依照自身生產節奏實施減排工作;環保績效B級企業則可在重污染預警期間少受限。
根據企業的環境績效水平,分類制定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不僅在重污染天氣應對中體現了精準和公平,還引領和帶動同行業企業持續升級改造,推動企業綠色轉型發展。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修訂,將實現更有效地應對重污染天氣,助力全省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保障公眾健康。
名詞解釋——AQI
空氣指數又稱空氣質量指數(AQI),是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各項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的影響,將常規監測的幾種空氣污染物濃度簡化成為單一的概念性指數值形式,是國際上普遍采用且能定量評價環境空氣質量優劣的重要指標。
原標題:四方面優化舉措,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新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