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機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應急響應能力和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減輕重污染天氣對公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程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新余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啟動了
《新余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應急預案》)公開征求意見工作,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30日。
《應急預案》明確了前期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保障、監督問責等相關內容。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優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的指導意見》《江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按照環境質量預測結果、空氣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氣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重污染天氣預警由低到高分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黃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
《應急預案》提到,縣級以上政府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12379預警信息發布專號,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原則上應提前48小時及以上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應明確預警級別、啟動時間、應急響應區域范圍、響應級別和響應措施等。當預測未來空氣質量改善到響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將持續36小時及以上時,應降低預警等級或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信息。
原標題:關于公開征求《新余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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