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人們,8月即將結束,9月又要迎接新的政策法規和標準啦,你們準備好了嗎?
環保在線特意整理了即將于2024年9月實施的政策法規和標準,如有疏漏,歡迎留言補充哦。(僅供參考)
政策法規
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其所囊括的設施包括城市供水設施、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其他供排水設施、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設施、建筑垃圾收運處理設施、公共廁所、其他環衛設施等。
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辦法明確,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列入后評價年度計劃的項目。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向雨水檢查井、雨水管網以及其他海綿城市設施內排放污水或者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廢棄物;禁止擅自挖掘、拆改、侵占、損毀海綿城市設施以及其他危害海綿城市設施的行為。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減排項目和減排量登記主體應為項目業主。每個減排項目一年最多登記一次。工程類項目減排量計入期不超過5年,碳普惠類項目減排量計入期不超過10年,生態碳匯類項目減排量計入期不超過40年。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明確黑土地應當用于糧食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蔬菜等農產品生產。嚴格控制黑土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和規范,不得降低海綿城市建設管控的指標要求和海綿城市設施的建設標準。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市級設立總林長、副總林長。中心城區“四山”(縉云山、中梁山、銅鑼山、明月山)分別設立市級林長。區縣(自治縣)設立轄區林長,可以結合實際在特定區域設立片區林長。鄉鎮(街道)設立林長。村(社區)根據需要可以設立林長。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碳排放替代源包括:企業關停、轉產減少的碳排放量;淘汰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節能技改減少的碳排放量;核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減少的碳排放量;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溫室氣體減排項目減少的碳排放量;通過其他途徑減少的碳排放量。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公益林地;河流、湖泊、水庫、渠道等保護區范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補給區;泄洪道及其周邊區域;尚未開采的地下蘊礦區、溶巖洞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禁止設置的區域不得設置建筑垃圾消(受)納場。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在綠心禁止違反規劃和審批程序進行建設;侵占、填堵(埋)河道、湖泊、水庫、渠道、山塘;隨意傾倒、拋撒、堆放、焚燒生活垃圾或者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填埋建筑垃圾等18種行為。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管理責任人未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分別交由符合相應要求的單位進行收集、運輸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環保標準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替代GB 16889-2008。修訂后,增加了填埋場、填埋場開挖、滲濾液回灌處置、地下水收集導排系統及滲漏檢測層的定義。修訂后,標準對石灰巖溶洞發育帶、巖漿巖區域提出了可替代的工程措施,對生活垃圾填埋場的設計和運行的要求均相應加嚴。本次修訂增加了無法利用填埋氣的污染控制要求,有效促進了填埋全生命周期的碳減排;增加了滲濾液納管排放的技術要求,降低了高昂的滲濾液膜法處置費用。
地下水資源調查評價規范
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規范了地下水資源調查評價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工作流程、工作內容、技術方法及成果表達。
地下水統測技術要求
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規定了地下水統測的目的任務、基本原則、基本要求、統測區分類與工作量定額、設計書編制、統測網點部署、統測點調查、統測點高程測量、地下水統一測量、成果編制等要求。
有色金屬企業環境、社會及治理(ESG)信息披露指南 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中國有色金屬行業的第一份ESG信息披露標準,標志著該行業在可持續發展道路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江西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驗收與運行技術要求
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規定了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的驗收及運行要求等相關內容。
天津海水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規定了海水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監測要求、結果判定、實施與監督,適用于天津市海水養殖單位(戶)養殖尾水、海水養殖尾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排放管理。
自然資源部發布的10項行業標準,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
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實施方案編制導則 TD/T 1093-2024
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實地核查工作技術要求 DZ/T 0463-2024
選礦試驗技術方法第1部分:破碎篩分 DZ/T 0464.1-2024
選礦試驗技術方法第2部分:磨礦分級 DZ/T 0464.2-2024
選礦試驗技術方法第3部分:重選 DZ/T 0464.3-2024
選礦試驗技術方法第4部分:磁選 DZ/T 0464.4-2024
選礦試驗技術方法第5部分:浮選 DZ/T 0464.5-2024
地質資料著錄規則 DZ/T 0465-2024
地質資料館藏管理規范第2部分:成果 DZ/T 0466.2-2024
此外,還有將實施的標準如下:
制表:環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