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億+項目告吹后
廣西建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剛剛發布了《關于六景工業園區水質凈化廠、六景工業園區南部水質凈化廠特許經營社會資本方采購的中標結果公告》。
項目編號:GXJL-2024-73
該項目中標單位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牽頭人)、武漢天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全投資內部收益率(稅后): 6.45 %,特許經營期限30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28年)。
項目服務內容:
六景工業園區水質凈化廠污水處理總設計規模為12萬m³/d,其中一期工程項目污水處理規模5萬m³/d,投資估算為4.25億元;六景工業園區南部水質凈化廠污水處理總設計規模為6萬m³/d,其中一期工程項目污水處理規模為3萬m³/d,設備安裝規模為1.5萬m³/d,投資估算約為2.77億元。
該項目的招標稱得上一波多折,3月份,項目就發布過一輪特許經營社會資本方采購
競爭性磋商公告,隨即4月,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發布
中標公告,說的就是這個項目。
不過同月中下旬,采購代理機構發布了新的公告顯示,六景工業園區項目采購終止,原因是“因故”。綠城水務也公開表示,收到了終止告知函。環保在線曾淺淺了解了一下,有業內人士分析,這個“因故”可能是“踩了115號文的紅線”。
如今,更戲劇化的是,6月,六景工業園區項目
重新招標,近日中標結果顯示,
這次還是綠城水務,只不過加了個“聯合體”,聯合的是天源環保。武漢天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東是湖北天源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企業類型均為“自然人投資或控股”。雖然,有康佳、紅塔這樣的參股,多少有些“不純”但并不影響其定位。
一個項目的“廢而后立”,似乎折射出了更多故事。
又見“115號文”
什么是“115號文”?即《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號)。
該文件2023年11月8日發布,旨在深化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切實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總體要求中提到“全部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應全部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并“優先選擇民營企業參與”,明確“市場化程度較高、公共屬性較弱的項目,應由民營企業獨資或控股;關系國計民生、公共屬性較強的項目,民營企業股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5%”。
其附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新建(含改擴建)項目清單(2023年版)中“民營企業股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5%的項目”清單包括13類項目,污水處理項目、污水管網項目以及城鎮供水、供氣、供熱項目,和具有發電功能的小型水利項目,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農業、智慧能源項目均在列。
據不完全統計,明確寫了“中標單位與相關政策要求不符”類似原因的終止項目已經有十多個,包括松桃縣東西南北中城鄉供排水一體化項目、貴州六盤水水城區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天津河北區環衛一體化項目、新密市城鄉供水項目、北海海城區城鄉環衛一體化項目、湖南資水金塘沖水庫項目、安徽蘇州蕭縣城市水環境項目、惠州生態環境園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確山縣污水處理廠(網)提質改造項目、長沙望城低碳環保能源項目、楚雄富民工業水廠項目、河北辛集佳潔污水處理廠項目等等。
可見,“115號文”帶來的影響非常廣泛,因為文件明確規定,“2023年2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標采購程序的項目,以及后續新實施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均應按照本指導意見規定的新機制執行,不再執行2015年5月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
“國進民退”迎來反轉后續?
當然,不可否認,這也是環保民企莫大的機遇。
環保在線曾簡要分析過,在“國進民退”的這場爭奪中,央企國企帶著的資本屬性非常強烈,包攬市場項目的能力強大,但除了并購之外,“綁定”民企也成為了很重要的選擇,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國央企拿到大標之后,會分包出去,不少都落在了民企手上。
其根源就在于,民營企業在環保設備創新、環保技術以及環保運營等領域自有優勢,純粹的資本橫掃并不能在短期內就完成龐大產業鏈的資源整合。所以,市場在資本和技術雙端進行了平衡,保障大標,超大標的資本投入能力,同時不失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和運維能力。
也可以說,“國”“民”攜手的常態早有端倪,只不過“115號文”更直接,更強制地將民企拉入了項目合作方的陣營,給出了切實承諾與保障。
在“115號文”的影響下,市場還在調整和適應,不過初衷從來不變,也代表了國家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的堅定立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也明確表示,要“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指出,要“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在市場準入、要素獲取、公平執法、權益保護等方面落實一批舉措”。
一個更加規范化的市場,正在向所有環保企業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