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河南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河南省2024年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和《河南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要求,以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為契機,深入開展重點行業績效等級提升行動,積極創建大氣治理標桿企業,進一步加強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促進全省工業企業治理能力整體升級,河南生態環境廳制定了《河南省2024年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創A晉B行動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提出目標,到 2024 年 12 月底,全省環保績效達到 A 級水平的產能比例明顯提升,新增 A 級、B 級企業和績效引領性企業 600 家以上。鄭州市、洛陽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新增 A 級、B(含 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力爭達到 60 家以上;焦作市、濮陽市、許昌市、商丘市新增 A 級、B(含 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力爭達到 35 家以上;開封市、平頂山市、漯河市、三門峽市、南陽市、信陽市、周口市、駐馬店市、濟源市新增 A級、B(含 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力爭達到 20 家以上;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新增 A 級、B(含 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力爭達到 10 家以上。
《方案》明確“要推進重點行業設備更新改造”。將以節能降碳、超低排放、清潔生產為重要方向,開展鋼鐵、水泥、焦化、鑄造、耐材、玻璃、石灰窯、
再生金屬、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磨料磨具等重點行業環保績效創 A 晉 B 行動,鼓勵企業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理設施工程質量、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對工藝不適用、運行狀況不穩定、大氣污染物去除效率和排放濃度無法穩定達標的治理設施實施更新改造,推動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更新換代和產能提升。
階段劃分
(一)謀劃部署階段(5 月 31 日前)
各省轄市(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創 A 晉 B 行動,深入動員部署,開展政策培訓宣傳,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創 A 晉 B,梳理建立績效提升企業培育清單于 5 月 31 日前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二)幫扶服務階段(6 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
各省轄市(區)組織行業專家力量,建立工作專班和包聯機制,對績效提升企業逐行逐家開展預評估工作,幫助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方案,引導企業開展生產設備、治理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將重點行業績效提升企業“一企一策”提升方案匯總表和開展設備更新企業名單,分別于 6 月 15 日和 10 月 31 日前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三)跟蹤評估階段(6 月 15 日至 11 月 15 日)
各省轄市(區)在全程對創 A 晉 B 企業開展點對點常態化服務的同時,每月組織對企業“一企一策”實施成效進行現場評估,編制形成企業績效提升跟蹤評估情況(見附件 4),每月底前報省生態環境廳。
(四)驗收上報階段(7 月 15 日至 11 月 30 日)
各省轄市(區)組織對企業“一企一策”提升措施和績效分級差異化指標具體要求開展績效分級評審驗收,分別于 7 月 31日和 10 月 31 日前將績效提升培育驗收通過企業名單(見附件5)蓋章簽字后,報省生態環境廳。
(五)省級復核階段(8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省生態環境廳將根據各省轄市(區)報送情況,于 8 月 1日至 8 月 31 日和秋冬季期間組織對各地績效提升培育企業創建情況進行抽查復核。
(六)認定應用階段(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各省轄市(區)及時公示提升培育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9 月 10 日前將修訂完善的應急減排清單報省生態環境廳;對于未通過或公示有異議的,繼續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幫扶指導工作,于 12 月 20 日前可按程序再次認定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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