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建立現代化生態
環境監測體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智化轉型,進一步規范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運行管理,確保監測數據準確可靠,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擬開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智能站房試點研究。
本次試點研究主要為驗證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站房內部動力環境條件智能感知和
自動化控制等功能。現面向社會征集符合申報條件且具備履約能力的單位,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報名參加。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關于公開征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智能站房試點研究單位的通知
為加快建立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智化轉型,進一步規范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運行管理,確保監測數據準確可靠,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總站)擬開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智能站房試點研究。現面向社會征集符合申報條件且具備履約能力的單位,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試對象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智能站房用于監測常規六項污染物(SO2、NO2、O3、CO、PM10、PM2.5),能實現氣態污染物監測儀定時質控和遠程質控,以及站房內部動力環境條件智能感知和自動化控制等功能。
二、報名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在近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不接受聯合申報或個人申報。
(二)申報單位應是智能站房的建設方或所有方,申報單位需有能力保障智能站房試點研究期間的正常運行,依照研究方案完成相關工作,并以系統互聯的方式將測試結果和相關參數數據實時上傳到總站平臺。
(三)申報單位須指定項目負責人,建立試點研究項目團隊,積極配合按照規定要求開展工作。
三、申報流程和評審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網站發布,申報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開始。申報單位應提交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智能站房試點研究申請函、廉潔承諾函和研究方案,申請函和承諾函可自行下載(見附件3-4)。
(二)申請函、廉潔承諾函和試點研究方案及其他相關資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寫明申報單位名稱、地址、電話號碼、聯系人及電子郵箱等信息。
(三)申請函、廉潔承諾函和試點研究方案及其他相關資料需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6點前發送至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智能站房試點研究+單位名稱”。
(四)總站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評審內容包括申報單位資格性審查、提供的試點研究方案等,通過審查的單位,將會收到試點詳細安排。
四、試點內容及經費
本次試點研究不收取任何費用,自愿參與。
試點場地由總站協調,智能站房由各申報單位自行建設,建設內容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可參考附件1)。申報單位自行承擔試點研究期間的場地、設備、耗材、用電及人員等相關費用。
試點結束后,總站將組織專家對智能站房的應用效果、技術可行性等方面進行評審,測試驗證方案詳見附件2;試點結果總站適時發布,研究成果與合作單位共享。
五、廉潔要求
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風氣,各單位參與人員應自覺維護行業形象,恪守職業道德,須在參加試點研究前簽訂《廉潔承諾函》(附件4),不得以贈禮、請吃等形式開展不正當競爭。一經發現有不廉潔行為,立即取消該單位參加資格。
附件1:《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站房標準化建設技術規定(試行)》
附件2: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智能站房試點研究測試驗證方案
附件3:申請函模版
附件4:廉潔承諾函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