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漆廢氣處理方案
噴漆廢氣成分
噴涂廢氣也就是在噴涂涂料的時候產生的廢氣,噴漆廢氣和烘干廢氣的成分如下:
苯、甲苯、二甲苯、己烷、庚烷、、乙酸乙酯、等,主要是“三苯類”、揮發性有機廢氣(VOCs)的處理。
噴漆廢氣特點
(1)噴漆廢氣的主要構成成分是苯、甲苯、二甲苯以及一些粉塵顆粒等,大多數的噴涂廢氣還包含了乙酸乙酯、丁酮、異丙醇以及一些醚類物質。
(2)噴涂廢氣中成分都是具有一定復雜特性,一定毒性,并且容易燃燒容易爆炸,治理的時候需要運用高壓風機將噴涂廢氣抽到高壓噴淋塔中進行預處理,然后進入低溫等離子設備破壞有機廢氣分子結構,然后進入洗滌塔水洗破壞的小分子排空。
設計原則
(1)協助企業采用科學合理的收集方式,在達到收集效果的前提下,盡量減少氣量。
(2)積極穩妥地采用新技術、新設備,結合企業的現狀和管理水平采用、可靠的污染治理工藝,力求運行穩定、費用低、管理方便、維護容易,從而達到消除廢氣污染、保護環境的目的。(2015-01-01)
(3)妥善解決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避免二次污染。
(4)嚴格執行現行的防火、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地方頒布的規范、法規與標準。
(5)選擇新型、高效、低噪設備、注意節能降耗。
(6)總平面布置力求緊湊、合理通暢、簡潔實用。盡量減小工程占地和施工難度。
(7)嚴格執行有關設計規范、標準,重視消防、安全工作。(GB16297-1996)
(8)依據和地方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對工業污染進行治理,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工程范圍及標準
1、工程范圍
(1)設計方負責廢氣處理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以及相關管路的設計。
(2)設計方負責對業主單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3)業主單位負責項目配套的公用工程,包括電源、水蒸氣、壓縮空氣、循環冷卻水等。
2、技術要求
(1)本工程不考慮征地,利用原廠用地,不能嚴重影響生產;
(2)采用成熟的廢氣處理工藝,要求技術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3)副產品的處理,不應產生二次污染;
(4)所有的設備和材料是新的;
(5)觀察、監視、維修簡單;
(6)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7)節省能源、水和原材料;
排放標準
廢氣排放標準執行二級標準,參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規定。
方案定制依據
(1)業主提供的與項目有關的資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hu法》(2015-01-01)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01-01)
(4)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5)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6)《環境保護“十三五”計劃》
(7)《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8)《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
(9)《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483-2009)
(10)《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2003)
(1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12)《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
(13)《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DB13/2322-2016
擬處理的噴漆廢氣考慮運營成本及安全性,本方案工藝路線擬定采用“催化燃燒+活性炭吸附脫附+風機”來進行有效的廢氣處理。工藝設備圖如下:
流程簡介
(1)廢氣經預處理除去粉塵、顆粒狀物質后,送入活性炭吸附器1、2、3,當活性炭吸附器1接近飽和時,首先將處理氣體自動切換到活性炭吸附器2(活性炭吸附器1停止吸附操作),然后用熱氣流對活性炭吸附器1進行解吸脫附,將有機物從活性炭上脫附下來。在脫附過程中,有機廢氣已被濃縮,濃度較原來提高幾十倍,達2000ppm以上,濃縮廢氣送到催化分解裝置,zui后被成為CO2與H2O排出。
(2)在催化燃燒裝置燃燒后的氣體一部分排入大氣,一部分作為脫附用的熱氣流被送往吸附系統,用于吸附材料再生。這樣可滿足燃燒和脫附所需的熱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再生后的活性炭可在下次吸附時繼續使用。在廢氣處理中通常使用 2 個以上的碳箱,脫附過程僅發生在 1 個碳箱內,吸附過程可在其余的碳箱中進行,這種設計既適合連續操作,也適合間歇操作
(3)當有機廢氣的濃度達到2000ppm以上時,催化床內可維持自燃,不用外加熱。該方案不僅大大節省了能量的消耗,而且由于催化分解器的處理能力僅需原廢氣處理量的1/5(60000m3/h),所以同時也降低了設備投資。本方案既適合于連續工作,也適合于間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