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破壞有機物,溶解懸浮性固性,將各種價態的欲測元素氧化成單一高價態或轉變成易于分離的無機化合物。
(二)要求:消解后的水樣應清澈、透明、沉淀。
(三)方法:消解水樣的方法有濕式消解法和干式分解法(干灰化法)。
干灰化法又稱高溫分解法。其處理過程是:取適量水樣于白瓷或石英蒸發皿中,水浴蒸干,移入馬弗爐,450-550℃灼燒到殘渣呈灰白色,有機物*分解除去。取出蒸發皿,冷卻,用適量2%HN03(或HCl)溶解樣品灰分,過濾,濾液定容后供測定。
干灰化法不適用于處理測定易揮發組分(如砷、汞、鎘、硒、錫等)的水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