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功能評價保健食品檢測檢測服務
類別 | 檢驗項目 |
感官、鑒別 | 色澤、滋味、氣味、狀態,顯微鑒別、紅外光譜鑒別等 |
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檢驗 | 多糖、總三萜、β-胡蘿卜素、藻藍蛋白、褪黑素、微生物礦物質等 |
理化指標 | 水分、總灰分、干燥失重、鉛、砷、汞、鎘、鎳、鉻、雜質等 |
農殘指標 | 六六六、滴滴涕等 |
微生物指標 | 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和酵母、沙門氏菌等 |
其它指標 | 破壁靈芝孢子粉、螺旋藻、褪黑素等原料目錄規定的其它技術指標 |
保健食品功能評價保健品區別于食品最主要的差別在于,保健品一定的特殊功能,比如:增強免疫力,輔助降血脂,輔助降血糖,輔助改善記憶功能……雖然保健品可以起到某些藥物的作用,但是保健品不能替代藥物。
對受試樣品的要求
1、應提供受試樣品的原料組成和盡可能提供受試樣品的物理、化學性質(包括化學結構、純度、穩定性等)相關資料。
2、受試樣品必須是規格化的定型產品,即符合既定的配方、生產工藝及質量標準。
3、提供受試樣品的安全性毒理學評價的資料以及衛生學檢驗報告,受試樣品必須是已經過食品安全性毒理學評價確認為安全的食品。功能學評價的樣品與安全性毒理學評價、衛生學檢驗的樣品必須為同一批次(安全性毒理學評價和功能學評價實驗周期超過受試樣品保質期的除外)。
4、應提供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營養成分的名稱及含量。
5、如需提供受試樣品違禁藥物檢測報告時,應提交與功能學評價同一批次樣品的違禁藥物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