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實驗室廢水處理器適用于檢驗檢測、化驗分析任務的單位實驗室化驗室,在檢驗檢測分析化驗中產生的含有機無機、致病菌、微生物的復雜廢水廢液,過期廢液等水污染源,進行無害化處理。
2、適用含有以下性質成分的實驗廢水無害化處理
2.1、廢水來源:在實驗中樣品前處理、樣品制備、試劑標液制備、儀器設備反洗、容器器皿清洗以及跑冒滴漏等產生的綜合廢水;以及過期的廢液。
2.2、實驗室廢水含有酸、堿、有機污染物、重金屬離子、病原微生物,PH 值變化幅度大,COD 濃度高,主要分為三大類:
1、有機廢水:主要來源是實驗試劑、溶劑;
2、無機廢水:主要來源是酸堿試劑、重金屬試劑;
3、生物致病廢水:主要來源是微生物、血液生化實驗,血站、疾控中心等;
3、排放依據
《污水綜合排放》GB8978-1996;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GB18918-2002;
《機構水污染物排放》GB18466-2005;
《污水城市下水道水質》GB/T 31962-2015
實驗室廢水處理器出廠檢測依據及運行執行【GB/T31962—2015】《污水城鎮下水道水質》中,經設備處理后的實驗廢水達到并優于依據,可直接城鎮下水道管網。
4、處理工藝流程
實驗廢水收集管網——原水收集——電解處理——調節處理(PH調節、臭氧、COD降解、絮凝沉淀)——MBR膜深度處理——紫外處理——精細過濾處理——排放
具有污泥干化裝置/措施
具有預留安裝多參數在線監測傳感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