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要求,
離子除臭設備、排風設備應成套配備供貨,設備最大尺寸應滿足現場安裝要求,不論本技術規定是否指明,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活性炭催化燃燒設備
3.1、裝備完整的內帶噴淋洗滌系統(含水氣分離裝置)的離子除臭設備及相應的設備鋼筋混凝土基礎。
3.2、臭氣的收集封閉裝置 3.3、臭氣的收集管路系統
3.3、裝備完整的排風設備(含變頻調速風機、電動機、減震器等) 3.5、尾氣排放管道及支架等配套設施(高出旁邊的構(建)筑物且高出地面不小于6米,含排放管鋼筋混凝土基礎等);另外設備總進風管和尾氣排放管道上必須開直徑75mm的監測取樣孔2個,并安裝蓋板。
3.4、風機消音裝置、連接風管、15米電纜和給排水管道等 3.7、所有連接附件、固定件、地腳螺栓和柔性接頭
3.5、調控裝置及相應傳感器
3.6、專用工具及壹年質保期內備品備件 3.10、電氣與控制系統,包括變頻調速柜等 3.11 、安裝、調試及試運行服務
工作原理,活性炭催化燃燒設備
離子除臭設備的主要原理是在高壓電場作用下,產生大量的正、負氧離子,具有很強的氧化性。能在極短的時間內氧化、分解甲硫醇、氨、硫化氫、醚類、胺類等污染臭氣因子,打開有機揮發性氣體的化學鍵,最終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等穩定無害的小分子,從而達到凈化空氣的目的
適用場所
離子除臭設備適用于:垃圾、污水廠等市政設施,以及制藥廠、油漆廠、涂料廠、皮革廠、石油化工、農藥廠、制藥廠、印刷廠、造紙廠、飼料加工廠等等工業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