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污水處理系統由三部分組成:收集和輸送營區污水、雨水的排水管道系統,污水處理系統,污水深度處理和再利用系統。污水、雨水和合流管道是營區排水系統的主體,有條件應將污水、雨水設計或改建成分流制系統。因受地形條件的限制,當污水、雨水不能靠重力流排放時,應設置污水泵站、雨水泵站或合流泵站。在排水管道系統中,可根據需要設置各種附屬設備,如檢查井、跌水井、雨水口、暴雨溢流井等。在排水管道的終點、污水排放水體處,應設置排出口。
污水處理系統應用范圍:
1、現有污水處理廠的升級改造。
2、城鎮、村莊等生活區的生活污水處理。
3、造紙、制藥、印染、化纖、制革、食品飲料、中藥提取、電路板、冶煉、電鍍、石油化工等工業污水處理。
4、無排污管網系統的生態脆弱場所(高速路休息站、機場、風景區等)的污水處理。
5、有污水回用需求的地區和場所(鍋爐用水、洗車業等)的污水回用。
6、養殖業污水的處理。
7、垃圾滲濾液的處理。
8、醫療廢水污水處理。
工業污水處理系統組成:
1、預處理和上等處理(物理處理)
預處理由格柵和沉砂池組成,在加上初沉池組成的上等處理系統。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一般可去除40%-50%,BOD520%-30%,上等處理出水中還含有較多溶解性有機污染物,一般不宜直接排放,僅作為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2、二級處理
以活性污泥或生物膜法等生物處理技術為主體的二級處理,可大幅度地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CODcr去除率80%-92%,處理后出水60-120mg/L。BOD5去除率達85%-92%,處理后出水可降*13-30mg/L。
目前主要采用活性污泥法處理,也有的地方采用生物膜法,條件適宜的地區也可采用穩定塘和土地處理系統。經二級處理后的污水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近年來發展了上等強化處理,即在上等處理后投加化學藥劑進行反應沉淀和采用AB法A段及水解酸化法,對懸浮固體、磷和金屬都有較高的去除,是今后值得探討的處理方案。
污水處理系統還包括污泥處理,主要是處理沉淀污泥、生物污泥、加藥劑后的沉淀污泥,這些污泥如不妥善處理直接排放,也將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