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壓力表配備壓力表應為1MPa或1.6MPa,如配備1MPa的壓力表,怕在水壓試驗時使壓力表過載,于是便配備量程為1.6MPa的壓力表。實際運行時,只要0.2MPa就能滿足采暖要求,壓力表的指針指在量程八分之一的位置,很難使人相信壓力表的準確性和靈敏性。
精密壓力表
壓力表是指以彈性元件為敏感元件,測量并指示高于環境壓力的儀表,應用極為普遍,它幾乎遍及所有的工業流程和科研領域。在熱力管網、油氣傳輸、供水供氣系統、車輛維修保養廠店等領域隨處可見。尤其在工業過程控制與技術測量過程中,由于機械式壓力表的彈性敏感元件具有很高的機械強度以及生產方便等特性,使得機械式壓力表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壓力表通過表內的敏感元件(波登管、膜盒、波紋管)的彈性形變,再由表內機芯的轉換機構將壓力形變傳導至指針,引起指針轉動來顯示壓力。
儀表類型的選用必須滿足工藝生產的要求。例如是否需要遠傳、自動記錄或報警;被測介質的性質(如被測介質的溫度高低、粘度大小、腐蝕性、臟污程度、是否易燃易爆等)是否對儀表提出特殊要求,現場環境條件(如濕度、溫度、磁場強度、振動等)對儀表類型的要求等,因此根據工藝要求正確地選用儀表類型是保證儀表正常工作及安全生產的重要前提。
壓力表的上限值應該高于工藝生產中可能的壓力值。根據“化工自控設計技術規定”,在測量穩定壓力時,工作壓力不應超過測量上限值的2/3;測量脈動壓力時,工作壓力不應超過測量上限值的1/2;測量高壓時,工作壓力不應超過測量上限值的3/5。一般被測壓力的值應不低于儀表測量上限值的1/3。從而保證儀表的輸出量與輸人量之間的線性關系,根據被測參數的大值和小值計算出儀表的上、下限后、不能以此數值直接作為儀表的測量范圍。我們在選用儀表的標尺上限值時,應在國家規定的標準系列中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