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次氯酸鈉發生器
次氯酸鈉發生器是水處理消毒殺菌設備的一種,該設備以食鹽水作為原材料,通過電解反應產生次氯酸鈉溶液。
次氯酸鈉是強氧化劑和消毒劑,它是通過取源于廣泛價廉的工業鹽或海水稀溶液,經無隔膜電解而發生的。為確保次氯酸鈉質地新鮮和有較高的活性。保證消毒效果,本裝置一邊發生,一邊將發生的次氯酸鈉投加使用。它與氯和氯的化合物相比,具有相同的氧化性和消毒作用。
次氯酸鈉發生器主要用于醫院含菌污水處理,電鍍含氰廢水的處理,還可用于游泳池、生活飲用水、生活污水消毒、食品加工廠環境和科研、飲食店、公共食堂的餐具和飲具消毒。
隨著我國四化建設的發展,這種小型氯劑發生裝置必將為我國環境保護工程、水處理消毒工藝等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雞西次氯酸鈉發生器
1、次氯酸鈉發生器工作原理
次氯酸鈉發生器是一套由低濃度食鹽水通過通電電極發生電化學反應以后生成次氯酸鈉發生器溶液的裝置。
2、次氯酸鈉發生器基本操作過程
工作時,首先接通電源,次氯酸鈉發生器將普通工業用鹽(每公斤0.35元左右)加入化鹽裝置溶解成10%左右的鹽水,打開閥門讓鹽水通過過濾沉淀進入儲鹽液箱;然后,啟動自配水開關,設備自動勾配鹽水到濃度為3.5%左右的稀鹽水;再打開閥門調節好流量計,讓經配兌好的鹽水按設定流量通過一組陰陽極管組成的夾層式電解槽;次氯酸鈉發生器后,啟動整流電流開關,同時打開冷卻水閥門以冷卻電解槽,次氯酸鈉發生器開始工作。這樣,整個設備就生產出了標準的次氯酸鈉發生器液體(濃度為1%左右);后,藥液自動流入儲藥液箱,便于儲藏備用和隨時投加。
反沖洗:每班運行完畢,必須反沖洗一次,反沖洗時先打開放空閥,把結存在管道中的鹽水排掉,然后打開反沖洗放空和反沖洗進水處來水閥,沖洗10分鐘左右,然后把放空閥門找開排掉積水,待下次便用。
酸洗:發生器累計運行250小時需酸洗一次,根據水質情況相應延長或縮短酸洗周期,酸洗時,先打開所有排空閥門,把管道中的積存鹽水排掉,然后打開進酸閥門和出酸閥門,直到出酸放空管有機管流出酸水后,關閉進酸閥門,待酸水在電極管中浸泡1—2小時后再把酸水排掉,然后再反沖洗一次,一般*調配濃度為10%左右。
處理范圍
牙科 城鎮醫療衛生服務中心醫院 鄉鎮醫院整形醫院社區醫院 眼科
中醫院 研究所美容醫院寵物醫院 婦幼醫院眼科醫院敬老院 實驗室
社區門診 齒科口腔醫院牙科醫院 社區衛生院小型衛生室 急救中心
鄉鎮衛生院 兒童醫院肛腸科醫院 美年大健康體檢中心 病房衛生室
療養院美容院 街道醫院*醫院 機關醫院中心醫院 美容醫療機構
手術室檢驗中心 研究所醫療門診 附屬醫院門診部 檢驗科工人醫院
中心血站血液中心 結核病防治所 口腔牙科門診 鐵路醫院地段醫院
疾控中心兒童科醫院 五官科醫院 小區衛生院 微整形醫院腫瘤醫院
體檢中心牙防醫學醫院 附屬醫院 綜合醫院 腦科醫院口腔門診醫院
專科院綜合醫院社區醫院 整形科 手術室 傳染醫院血管醫院養老院
國家工業廢水排放標準 內容來源網絡,由深圳機械展收集整理! 更多相關金屬加工技術展示,就在深圳機械展! (一)污水排放標準 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準,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準,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準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準、地方排放標準和行業標準。 1、國家排放標準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適用于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準 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準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31/199-1997),適用于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準 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堿、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準。 4.國家標準與地方標準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兩種標準并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準。 5、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與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準的關系 污水排放標準按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和水污染物行業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31/199-1997)是綜合排放標準。《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1992)是國家行業排放標準。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行業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 此外,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準,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準。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準實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質標準》(DBJ08-904-1998)。該標準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該標準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準。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允許濃度。 表1《標準》基本控制項目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注:括號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后數值分別表示現標準值、原執行標準。 表2部分一類污染物允許排放深度(日均值)單位:mg/L 序號 項目 標準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表3選擇控制項目允許排放深度(日均值)單位:mg/L 在沒有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出臺以前,2015年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將以為標準。各大污水處理設備廠家或業務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