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生產(chǎn)除油溶氣氣浮機廠家固液分離
一、概述
1.設施用處:用于去除廢水中的油類與懸浮物。
2.工作原理:溶氣氣浮設施是在肯定條件下,將大量空氣溶于壓力水中,構成壓力溶氣水與待解決水的混合,經(jīng)過開釋器在減壓狀況下,溶氣水開釋出大量微氣泡。微氣泡與水中的雜質、絮粒互相吸附,構成全體比重小于水的懸浮體,依托浮力上浮至水面,從而經(jīng)過刮渣機迅速去除水外面的凈化物質,達到去除懸浮物,污染水質的目的。
3.工藝組成
溶氣設施由七局部組成,加藥反響攪拌、混合開釋溶氣零碎、氣浮別離區(qū)、刮渣零碎、出水調理、電氣管制。
.4.溶氣局部
關于氣浮溶氣零碎,溶氣是設施的“心臟”,溶氣零碎次要由回流泵、空壓機、溶氣罐組成,采納內循環(huán)形式,溶氣水由回流泵晉升至溶氣罐上部,所需的新穎空氣也由空壓機送至溶氣罐上部進氣口,并由空壓機進口閥門調理空氣流量及壓力,在溶氣罐外部加壓混分解溶氣水氣液兩相充沛混合,并達到飽和、氣體溶解度為98%,使氣浮擴散時,微氣泡擴散平均,均勻氣泡直徑小于30μm。
1.*打掃氣浮安裝的各個局部;
反省進水泵、回流泵、空壓機的完整水平,包括水泵的光滑加油、填料的松緊、底閥的密封性、空壓機的加注機油等;
2.依照電氣管制零碎圖紙,接好電線電纜,反省電線的裝放能否正確;
;
3.反省電源、線路,并作長久的空載運行,以判別泵與空壓機的轉向能否正確、有無雜聲及發(fā)熱景象;
;
4.反省刮渣機,作空車運轉,反省其傳動部份能否失常;刮板能否靈敏;行車速度能否失常;觸點開關能否靈活;行車的前往及電線的收放能否失常;
5.運轉前應依據(jù)廢水水量、水質,由應用單位確定所要投加的藥劑品種、投藥量及藥液的配比。
按要求配置混凝劑,管制好濃度,并依據(jù)小樣實驗,初步確定藥劑投加量。(普通狀況下:氣浮池的加混凝劑藥量應管制在80~200mg/L,助劑10~30mg/L)
6.按要求裝備好混凝劑,反省投藥計量安裝能否失常。
7.反省各閥門的功能,對各局部的閘門進行啟、閉,并按要求辨別置于“開”或“關”的地位;
8.反省壓力表的失常與否。
9.反省好開釋器,使其呈完整和暢通。
10.反省銜接溶氣罐和空壓機管路上的單向閥的流向能否指向溶氣罐;
專業(yè)生產(chǎn)除油溶氣氣浮機廠家固液分離
二、調試步驟:
1.將清水注入氣浮池,以反省池各局部有無滲漏狀況。
2.啟動回流泵,將水送入溶氣罐,由回流泵后端閥門將流量調整到設計水量。
3.啟動空壓機,空氣進入溶氣罐,并調理空壓機進口閥門,察看溶氣罐上方壓力表至罐壓為3~3.5kg/cm2(300~350kPa).
34.當溶氣罐內壓力達到工作壓力后,稍稍關上閘閥,使氣、水同時進入溶氣罐溶氣。留意不能將氣閥開得過大,以免空壓機壓力急劇降落而產(chǎn)生倒灌景象。
5.全副關上溶氣罐出水閘門,并在接觸室察看溶氣水的釋氣狀況及成果。假如呈現(xiàn)大量的乳紅色的粗大氣泡,闡明氣浮機曾經(jīng)合乎運轉要求。
6.待溶氣與釋氣零碎齊全失常后,對進水泵灌水或抽真空,開啟進水泵。
進水的同時投加藥劑絮凝。
7.待浮渣積到肯定厚度時,適當進步浮渣液位,讓浮渣略微有些溢流時,啟動刮渣機刮渣。
8.如若停機,封閉進水泵→封閉空壓機→打開混凝劑和絮凝劑的投加泵→先排凈上部浮渣,停刮渣機→回流泵失常工作至壓力表歸零時中止工作,否則會因壓力回流影響止回閥和回流泵應用壽命。
三、運轉中的治理
1.常常反省溶氣罐水位壓力,并隨時管制調理好。
2.常常察看剖析氣浮成果,反省調理好進水量和混凝劑,絮凝劑及投加量。并及時作好藥劑的溶解,備好藥料。
3.常常察看氣浮池面的浮渣、水位、開釋成果,作好浮渣的定時刮除和底部沉泥的定時排污。 .
4.常常留意水泵,空壓機的運轉聲音、機身振動、閥件密封、馬達溫度、光滑油位的反省。異樣時要作益處置或停機培修。空壓機要活期將氣鼓的積水排盡。
5.按規(guī)則作好運轉、進出水量、水質、藥劑投加應用量、溶氣罐水位、壓力、刮渣運轉等的日志記載。.
6.管制氣浮池出水可調理堰板,將氣浮池水位穩(wěn)固在集渣槽口以下5cm左右。待水位穩(wěn)固后,用流量計、水表等設施量測解決水量,并用進出水閘門進行調理,直至達到設計流量為止。 .
7.經(jīng)過池面反省氣浮池帶氣絮粒的上浮狀況及浮渣的積厚狀況。待浮渣積至5~8cm時,開動刮渣機進行刮渣。反省是否刮清浮渣,集渣槽溢流能否平均,渣的活動能否有艱難,刮渣機行車速度能否適當,出水水質有否遭到影響等等。
78.溶氣罐內的工作壓力應放棄在3~3.5kg/cm2(300~350kPa),水的充溢度應放棄在2/3~3/4之間,以保障溶氣成果。可經(jīng)過調理溶氣水泵的出水閥及空壓機的出氣閥的開度來完成。
9.氣浮池進水中都必需投加聚合氯化鋁混凝劑和聚丙烯酰胺助劑,并放棄適合的投加量。依據(jù)經(jīng)歷,加混凝劑藥量應管制在80~200mg/L,助劑10~30mg/L。
10.察看開釋器的工作形態(tài),能否存在梗塞景象或氣泡大小不適宜,必要時,應裝配清堵。
.
11.假如氣浮池出水混濁不清或浮油渣易碎不穩(wěn)固,應調理加藥量,反省溶氣罐的工作壓力與充溢度,反省開釋器的開釋成果。
12.把握浮渣積攢法則,抉擇浮渣含水率,以及按大限制的不影響出水水質的要求進行刮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