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脫硫增效劑脫硫系統主要設備應穩定運行,如煙風系統、吸收塔系統、石灰石漿液制備系統、石膏脫水系統、廢水系統等。FGD主要參數應達到穩定,如吸收塔漿液pH值(5.0—5.5)等; 漿液密度控制在15%-18%。
嘉峪關脫硫增效劑
1)加藥*-15天的運行數據記錄表包括各個負荷段工況;
2)進行燃燒高硫煤試驗,確定加藥前燃燒高硫煤脫硫系統所能承受的極限工況。
3)進行停泵時(脫硫效率較高時 ),即先將系統控制在穩定狀態,然后停止一臺循環泵,記錄24內運行數據,若在24小時內系統脫硫效率急劇降低,即恢復啟泵
初次投加
1)使各參數保持穩定(煤種、負荷、pH值等);
2)加藥前略微降低吸收塔液位0.5m,預留一定加藥容積。試驗過程保持吸收塔液位在一定范圍內,如果出現液位不穩定的狀態建議投加消泡劑;
3)初次加藥過程中建議停止脫水和排石膏,為減少藥劑損失,在今后使用中可適當減少廢水排放量,但要保持漿液的氯離子濃度在 20000ppm 以內(在12000ppm以內);
4)建議吸收塔漿液的 pH 值處于 5.3-5.5,電除塵的效率在控制范圍內;
5)本系統所需藥劑濃度為550ppm,經計算所需初次投加量為每臺吸收塔1200Kg。將1200Kg POLYTE®4080A分兩次加入脫硫集水坑內,每次分別投加600KG,間隔1-3小時為宜。加時通過提升泵打入脫硫塔內,收集坑的攪拌器保持開啟,確保藥劑的溶解和擴散均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