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垃圾焚燒爐焚燒裝置的組成包括:
爐本體一次燃燒室、二次燃燒室、旋風集塵器、煙囪、煙道、管路系統,高壓鼓風機、副壓引風機、一次燃燒機、二次燃燒機、及、電控柜、溫顯裝置、檢測裝置等。
燃燒工藝流程及簡要說明:
廢棄物由人工投入爐本體一次燃燒室,自動溫控開啟一次燃燒,根據燃燒三T(溫度、時間、渦流)原則,在爐本體燃燒室內充分氧化、熱解、燃燒。焚燒產生的煙氣進入二燃室,煙氣中未燃燼的有害物質在二燃室中進一步銷毀。為了使未燃燼物質*分解,達到排放要求,二燃室設置了燃燒器助燃,配置了*的二次供風裝置,以保證煙氣在高溫下同氧氣充分接觸,同時保證煙氣在二燃室的滯留時間并根據二燃室出口煙氣的含氧量進行調整供風量。二燃室內溫度控制并通過集塵器除去顆粒較大的粉塵,使其焚燒效率與破壞去除率達99%以上,使之達到無異味、無惡臭、無煙之效果,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然后進入煙囪排放至大氣中,燃燒后產生的灰燼由人工取出、篩分、轉移并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