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晟環保:砥礪求索中的氨法脫硫者
根據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中環境質量改善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目標,頒布的GB31570-2015《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催化裂化裝置催化劑再生煙氣的排放標準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分別為50、100、200 mg/m3,重點地區必須控制在30、50、100 mg/m3以下,為此,如何降低催化裂化裝置中SO2和NOx的排放量已成為行業共同關注的熱點問題。
新世紀以來,中國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各類環保公司敏銳捕捉到環保產業發展的契機,進入大氣污染治理領域。當時的中國,煙氣脫硫剛剛起步,還沒有一項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而引進的石灰石-石膏法脫硫技術,雖然在發達國家20世紀七八十年代已經相當成熟,但是卻存在投資大、能耗高、系統易結垢堵塞、會造成二次污染等局限性。
經過反復調研、論證,雖然石膏法見效快,短期經濟效益顯著,但是明晟人沒有選擇輕而易舉的“拿來主義”,而是著眼國家環保產業的未來,肩負子孫后代生存的社會責任,潛心探索,自主創新,打破了國外的技術壟斷,自主研發出氨法脫硫技術—中國人自己的脫硫技術。
因為氨法脫硫以氨為吸收劑,副產品為高附加值的硫酸銨化肥,較之石灰石法更加清潔環保,綠色循環經濟效益明顯,符合中國作為農業大國、化肥大國的國情。為此,明晟環保專門成立環保研究所,對氨法脫硫進行基礎性、前瞻性的技術研究。
明晟環保氨法脫硫技術*水平,真正實現超低排放,變廢為寶的目的。